一、信耶穌之前的家庭情況:

我出生在中國江西省一個普通家庭,擁有非常幸福的童年時光,父母和家人都非常愛我。1995年我結婚了,第二年女兒出生。起初,我們的婚姻和家庭生活還算不錯;但後來幾年,丈夫常年在外工作,忙碌不歸家,我也需要工作,無法照顧孩子,不得不把女兒送去給爺爺奶奶撫養。我和前夫都不懂得如何經營婚姻,導致我們的婚姻開始出現裂痕與危機。

在那些日子裡,我常常會想到三個問題:

1)人從哪裡來?要往哪裡去?人類存在的終極意義是什麼?

2)人為什麼一定要做好人?好人吃吃喝喝,死了;壞人也是吃吃喝喝,最後也死了。結局都一樣,那麼人為什麼一定要做個好人?

3)不同的人、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的道德標準,而且會改變。這個世界上有沒有一個至高無上、永不改變的道德標準?

這三個問題困擾了我很長時間,由於始終找不到答案,我感到生命沉重且無望。

我到處尋找答案,曾去過許多的佛教寺廟,也看了很多書,但一直沒有找到生命起源的答案。我感到很痛苦、很無助。我想:如果我連自己活著的意義都不知道,那麼世上的一切對我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?如果我自己都過得不幸福,又如何能把幸福傳遞給我的孩子呢?

2000年,我親愛的父親因腦溢血突然去世。我父親可是個好人啊,一生幫助過很多人,就這樣突然走了。我知道有些人貪污受賄卻依然活得好好的,我不能理解,那為什麼要做好人?這個問題讓我十分痛苦糾結。

兩年後,我無法在婚姻裡繼續堅持下去,我恨那個經常不回家的丈夫,覺得女兒像是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。在怨恨與痛苦中,我執意與丈夫離婚。那時,女兒才六歲。離婚後,她跟著爺爺奶奶生活。所有人都很痛苦,彼此相恨。我更加感到痛苦無望,因為找不到人生的答案。

二、第一次接觸聖經

2003年9月,我在上海應朋友 Amanda 的邀約,參加了一個聚會。那是一個週六的下午,大約有二十來個人聚集在一個人的家裡,擺著各樣的茶點。我好奇地四處張望,忽然在靠近沙發的地方,看到茶几上整整齊齊放著一摞一模一樣厚厚的書。我的眼睛一下子被吸引了,我的心忽然撲通撲通地跳,感到既緊張又興奮。我很想靠近那些書,卻又有些害怕,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反應:這是什麼書?怎麼那麼吸引我,又讓我這麼害怕?我竟然不敢碰它。

我站在那裡好一會兒,然後轉身找了一個人,小心翼翼地指著茶几問他:「請問那些書,我可以摸一下嗎?」那人馬上站起來說:「可以啊、可以啊!」他領我走過去,拿起一本書遞給我說:「這是聖經,你可以看的。」

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觸聖經。我小心翼翼地接過來,隨手翻開,一段文字立刻映入眼簾:

「我們在天上的父,
 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,
 願你的國降臨,
 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
 如同行在天上。
 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
 免我們的債,
 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
 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
 救我們脫離兇惡。
 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,
 全是你的,直到永遠。阿門!」

當我讀完這段經文,感覺就像有一股清泉從頭上澆灌下來,一直流淌到腳底。我的心門在那一瞬間打開了,感到一束光明照進我的內心。我激動地對身邊的人說:「我找到了!我找到了……」他們問:「你找到什麼了?」我大聲說:「我找到我一直在尋找的東西了!你們看這些話,這是從天上來的,不是從地上來的,因為人的心裡寫不出這樣的話語,這一定是從天上來的!」

有人驚訝地問我:「哇,你真的這麼覺得嗎?」我說:「是啊是啊,這些話一定是從天上來的!這麼好的書,可以讓我買一本嗎?」他們當中有人說:「不用買,我們送你一本。」我堅持說:「不行不行,這麼好的書,一定要用錢買。」但最後他們還是送了我一本。

那天我歡天喜地地把聖經抱回家,感覺整個世界都變了,所有的一切都變得可愛起來,這種感覺太棒了!我第一次翻開聖經讀到的這段經文是主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,出自《馬太福音》第六章第9到13節。我太愛這段話了,把它抄在小紙片上,到處發給別人看,也講給別人聽。感謝神,得到祂的話語讓我太開心啦!

三、悔改、接受耶穌基督、成為神的孩子

從那時起,我特別愛讀聖經。我是從《創世記》第一章開始讀的。當我讀到天父的創造、男人和女人的被造、婚姻的開始,我終於明白生命的來源,世間萬物的產生與存在,一切都是源於天父的愛。我的心深深被這份愛吸引,一邊讀一邊感恩流淚。當我讀到挪亞的時代,地上的人罪惡極大,滿了強暴,耶和華心中憂傷,我也隨著天父一同憂傷流淚。

我每天在讀經中經歷天父的同在,感受到祂深切的愛。第二個禮拜六我再次參加聚會,在小組長的帶領下,我跟著他禱告,就決志信耶穌了。後來我才知道,我參加的是「啟發課程(Alpha Course)」的福音小組,這套課程源自英國聖公會,我很榮幸能夠領受這份恩典。

接下來的日子裡,我每天如飢似渴地讀聖經。那時候我已辭職在家,除了週末去教會聚會,其餘時間哪兒也不去。我買了很多包子饅頭放在家裡,基本不出門也不做飯,只是每天讀聖經、每天和天父爸爸說話,無話不說,整個人完全沉浸在喜樂與滿足之中。

當我讀到《出埃及記》二十章,耶和華神向摩西頒布律法,當我看到十條誡命時,整個人恐懼害怕,全身顫抖,沒法往下讀了。我知道自己觸犯了神的每一條律法,也明白自己的罪有多可怕。​​我是那個應該被石頭打死很多次的人。我很害怕,趕緊跑到新約聖經中尋找耶穌。當我看到主耶穌憐憫、饒恕罪人,我感受到主也饒恕了我。

當我讀到十誡中的第一條與第二條:「除了耶和華神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;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跪拜那些像……」我立馬起來清理自己的住所,把所有的偶像從家中清除,凡是與偶像有關的書籍全都丟進垃圾桶,能燒的就燒了、能砸碎的就砸碎了。

與此同時,我也斷開一切不敬虔的關係。

我用了三個月的時間,把整本聖經從頭到尾讀了一遍。透過神的話語,我認識了聖父、聖子與聖靈是何等奇妙偉大。神按祂的形象造男造女,賜給人婚姻,並祝福人類生養眾多、遍滿全地,管理這地。我也從聖經中看見,墮落的天使想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成為魔鬼,牠抵擋神、竊取神的榮耀,欺騙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人類。但魔鬼最終的結局,是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。

感謝神!感謝我主耶穌基督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!神的兒子顯現,正是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!哈利路亞,感謝主!

我之前曾經一直困惑:人為什麼要做好人?為什麼不能做壞人?但透過讀聖經,我明白了:人應當敬畏神,謹守祂的誡命,這是人當盡的本分。《希伯來書》9:27說: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人不是死了就結束,而是要面對永生神的審判。在審判那日,我們所有一切都要在公義的主面前交帳。《啟示錄》20章11至15節記載,所有死去的人都要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:「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

我感謝神救了我,用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的罪,使我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成為永生神的兒女!

後來,我寫信給我女兒的爸爸和過去的公公婆婆,告訴他們我信主了。我承認自己犯了許多罪,不但得罪了神,也傷害了他們。我誠懇地向他們道歉,請求他們原諒。感謝神,我們的關係也因此開始改變。

正如聖經所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;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哥林多後書5:17)

願神也賜福您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