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林前12:26】「若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; 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。」
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由許多不同肢體所組成。 正如一個身體有眼、耳、手、腳等不同部位,每一個都有其獨特的功能,缺一不可; 同樣,教會也是由各種背景、恩賜不同的弟兄姊妹共同組成,而愛我們的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,不是身體中的部分肢體。 然而沒有肢體的配搭就沒有身體。 但一個肢體不論多重要,也無法單獨顯明身體,一個超級肢體只會變成怪物,「身子在哪裡呢」(林前12:19)
在華府教會建立67周年之際,我受邀分享一段靈修短文。 有一天讀經中,哥林多前書12:12-26 這段經文給了我啟示。 是的,在這67年中華府教會經歷了什麼,我不知道,他是怎樣成長起來的,我也不知道; 但我明白神允許哥林多教會裡有許多的問題,也正是因為這些問題,保羅才籍著哥林多教會留給普世教會寶貴的哥林多前後書;同樣,神在我們的教會成長中也讓我們的教會在風雨中成長,甚至也會經歷肢體破碎,在這當中有許多的「軟弱、不體面、不俊美」的肢體,這又何妨呢,因為教會是神的家,祂在地上的殿,有祂的保守與引領,我們在祂裡面,彼此連結,彼此倚靠,基督的名終是被傳開了。
就像經文中所說:如果一個肢體受苦,全身都一同受苦; 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全身都一同歡喜。 願我們在基督的身體中,彼此相愛、互相扶持,讓教會成為合一、蒙主喜悅的生命體,使神的榮耀得著彰顯,華府教會還會繼續成長,繼續被神建造,不僅成為大華府地區的一盞基督的明燈,也會成為照亮世界的燈塔,因為我們與祂同行。 阿門。